📝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北京规划国土的文章,摘录如下:
导 读
近日,市规划国土委印发《关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分类标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要件的通知》,提出对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分类施策,不同类型项目适用不同审批流程;同时按照依法规范、应减尽减、不设兜底条款的原则,精简行政审批要件。
为什么要实行分类管理
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将不必要的行政审批环节应减尽减。
鼓励市场主体盘活存量用地,充分利用低效用地,从而降低市场运行成本,提高企业运行效率,提高资源利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同时将分类管理与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负面清单相挂钩,将符合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符合“促创新”“补短板”“惠民生”的项目以正面清单的形式公开向社会发布,引导市场主体作出符合城市战略定位的投资建设行为。
分类管理怎么划定
按照市规划国土委《关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分类标准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85号)的规定,社会投资建设项目一般分为三类:内部改造、现状改建、新建扩建。
内部改造类
是指建设项目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不改变建设外轮廓。
这类项目只是建筑物内部的建筑使用性质发生改变且是符合正面清单的,而建筑面积、外轮廓均未改变。这类项目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直接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现状改建类
是指建设项目符合正面清单,不增加现状建筑面积,但改变建筑外轮廓或用地内建筑布局的建设项目,包括位于重要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的外装修工程。
这类项目建设时企业可直接到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新建扩建类
是指不属于内部改造和现状改建的其他项目,包括建筑面积增加以及不符合正面清单的建设项目。
实践中如何甄别
实践中,对哪些属于内部改造、哪些属于现状改建、哪些属于新建扩建,企业只需要关注四点:
是否是合法建筑;
? 是否符合正面清单;
现状建筑面积是否增加;
现状建筑外轮廓、用地内建筑布局是否改变。
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企业可对照市规划国土委发布的《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市规划国土发(2018)88号),了解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特定区域的规划使用性质正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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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正面清单,现状建筑为合法建筑,且不增加建筑面积、不改变建筑外轮廓的,则属于内部改造类,可以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如在核心区以外的中心城区,社会投资企业打算将酒店用房改造为养老设施,或将商业零售改造为体育健身,都是符合正面清单的。
2
对不增加建筑面积,需要改变建筑外轮廓、用地内建筑布局,则属于现状改建类,须到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特别注意的是对位于重要大街、历史文化街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特定地区的外装修工程,也属于现状改建项目,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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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建扩建项目,在取得土地出让合同(办一送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即可施工建设。
对不符合正面清单、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的,不予批准。
精简要件涉及哪些事项
此次改革精简的行政审批(确认)事项涉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准(新建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等4种行政审批(行政确认)事项。
建设单位的申报材料需哪些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行政审批要件的通知》(市规划国土发【2018】81号),按照依法规范、能减则减、不设兜底条款的原则,改革后,建设单位获得上述4种证书(合同),一般仅需要提供:
相应证书(合同)的申报表(申请书);
?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经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章的建设工程设计图(施工图);
企业对政府全过程监管事项的书面承诺。
其他未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一律由政府办理部门向其他政府部门推送,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不再要求建设单位额外提交其他材料。
被删减的申报材料主要是行政机关内部掌握的、通过“多规合一”平台或者行政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能够推送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规划意见文件等有关材料。
删减材料占原需要申报材料的1/2-2/3,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准(新建扩建项目)从原来的22项减少到7项(含特殊情况),申报单位一般情况下仅需要提供申请表和申请人身份证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镇建筑工程)从原来的11项减少到5项,申报单位只需要提供申报表、申请书、授权委托书、设计图纸、居住项目提交住宅小区时序方案。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从原来的12项减少到3项(实现网上平台推送后),申报单位只需提供申报表、授权委托书、施工图纸及在底板施工前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书面承诺、对政府全过程监管事项的书面承诺。
审批时限压缩多少
对照原来的投资项目审批流程,行政审批时限大大压减,新建扩建项目从签订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始办理的时间,由原来的109个工作日减少到29-44个工作日,大大压缩了审批时间,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批准(新建扩建项目)从16个工作日压缩到1-16个工作日;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20工作日压缩到7个工作日;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新申请从8个工作日压缩到6个工作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从1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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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北京规划国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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