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上海规土的文章,摘录如下:
嘉宾简介
1、深圳城市更新的历程与实践
第一阶段:更新萌芽期(1980年代初-1992年)
1992年,深圳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其目的是为了在原特区327 km2以内,通过征收农村土地来满足城市建设需要。那时已经有一些城市更新内容,但主要是自发的零星式改造,以老旧建筑为主,并且缺乏规划引导,忽视对整体城市面貌的考虑。
第二阶段:更新发展期(1990年代初-2003年)
这时的深圳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进入全面城市化阶段,以粗放式的成片改造为主,旧村、工业区、旧商业中心和小型地块也开始启动改造。城市更新活动为市场动力推动,政府开始参与局部片区改造。但改造的手段比较单一,对人居环境质量没有进行细致的规范。少数地区编制了控规、详规,但往往会突破上位规划的指标,缺乏整体统筹,并且暴露出城中村的问题。
深圳渔民村改造(改造前)
深圳渔民村改造(改造后)
第三阶段:更新加速期(2004年至今)
2004年开始,深圳的城市发展进入提升完善期,开始进行大规模专门化改造。2005年,深圳成立了第一个城市更新专门机构——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并把城中村改造和查办违法建筑合并在一起开展工作。2009年,深圳出台了城市更新办法,深圳的城市更新开始有法可依,城市更新的范围扩大为六大类,包括城中村、历史街区、老商业区、旧工业区、旧仓储区和旧居住区等。
这些年深圳的城市更新取得了许多成就,尤其是《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出台以后,在推动城市功能完善、改善人居环境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随着深圳城市更新的不断深入,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也更为复杂,包括如何高效配置空间发展资源、如何保障公共利益项目的实现、如何平衡原产权人的利益、如何提升空间品质、如何激发产业活力、如何平衡历史文化保护与开发建设、如何维持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及如何迎接更广泛的公众参与等。
深圳大涌村改造
湖贝村城市更新
2、城市更新中的空间治理策略
策略一:面向实施,完善制度体系
在规划目标的制定和实施途径的选择上,充分关注各方权益,平衡各方利益,制定面向实施的城市规划技术和制度体系。构建开发主体、政府和利益相关主体多方参与的协商平台,以制度体系的建设保障协商;建立4个层面的法规政策体系,包括法规层面、政策层面、技术标准层面,以及操作层面;以涉及的主体关系为切入点,寻找关键要素,政府需要保障公共利益的实现,开发主体需要保障其合法权益的获取,相关权利人需要保障其发展权利,同时政府与相关权利人要保障系统的运转协调。
策略二:转变规划理念,善治空间
强调对城市历史文化的保护,在拆除重建中探讨复合式更新。例如,金威啤酒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保留了一部分工业遗存,在综合整治、功能活化后适当增加部分建筑,并植入了商业功能。
金威啤酒厂更新改造
强调对历史文化资源的延续与传承。在深圳对龙城街道五联竹头背和岭背坑片区城中村的改造中,在原址原貌上保留了客家围屋,最大限度保留了原有的风水格局,新建居住区也采取了传统“围”的建筑布局形式。
龙城街道五联竹头背和岭背坑片区更新
侧重公共空间系统的组织。金威啤酒厂的改造方案中添加了屋顶花园平台、文化广场、水塔广场等,分层次地构建了公共空间。
策略三:建立开放、完善的公众参与机制
公众参与主体涉及开发商、物业所有人等直接的相关者,租户、商户、周边地块居民等间接相关者,消费者、公众等一般相关者,以及政府,城市更新涉及各主体之间的多重博弈。深圳城市更新实践要求公众参与从低层次的“象征性参与”,走向高层次的“权利参与”,包括知情权、分享权和决策权。
公共参与主体示意图
3、城市更新如何承载可持续的空间治理
(1)更注重以人为本,传承多元文化
从深圳的实践来看,城市更新应尊重更多样、更广泛的人群需求和意愿,除了利益相关人,还有NGO组织代表的非直接利益相关人。另外,深圳是一座移民城市,应该保护人群和文化的多样性,赋予空间更浓郁的艺术性、趣味性。同时,需要营造和维护稳定的社会关系网络,避免社会空间分异,让更多人的智慧和力量融入城市空间治理。
(2)建构更开放的协商机制
城市更新是城市走向未来的一条重要路径,已经从单一的经济理性走向了多元的技术理性,并且在深圳更新实践中,已经开始从自上而下的闭门规划走向了多方参与、共同协商。在此基础上,应该有更多的知识加入城市更新,形成有意识、战略性的社会协作。让新的方法和价值融入更新,才能真正实现更具包容性的协商治理。
(3)持续完善制度体系
持续完善城市更新制度体系,需要以制度保障公众参与的广泛、深入,提升城市的艺术性和趣味性;以技术标准引导空间功能的不断精细化,提升城市的活力和宜居性;以开放的平台保障空间治理的公正性和包容性。
(本文根据2017年10月31日“2017世界城市日-上海论坛”主题报告整理而成,未经报告人审阅。文中所有图片摘自报告人所提供的PPT。“2017世界城市日-上海论坛”由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办;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学会、上海世界城市日事务协调中心、上海城市公共空间设计促进中心承办。)
文章来自:上海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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