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转自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方微信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16号)、《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发〔2018〕21号)的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高村庄规划的编制质量,引导改善全省农村人居环境,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的《广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下称“《指引》”)近日正式印发。
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一是为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科学合理的引导,充分发挥村庄规划在城乡统筹中作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提高村庄规划水平,强化规划编制过程中与国土、发改、农业、环保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村庄规划成为政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各项工作的综合性平台;三是总结并吸收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实践经验,结合区域发展差异巨大的实际情况,切实提高村庄规划的适用性、实用性和灵活性;四是进一步明确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对村庄规划编制内容和深度等方面的要求,促使村庄规划成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技术储备。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完成村庄规划编制”的要求,村庄规划将有效指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旧村改造、风貌管控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我省村庄规划编制,引导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
《指引》共4章,包括总则、现状调研的内容和要求、规划编制内容和要求、规划成果要求、附表。
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指引》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规划依据、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等原则性要求。
第二章村庄发展现状调研的内容和要求。主要提出调研方式、调研内容和建立需求台账等要求。
第三章村庄规划的编制内容和要求。主要对村庄规划的所有编制内容提出要求和指引,包括产业生态、用地布局、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工程设施、历史文化保护、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特色风貌和农房整治、实施保障共七大部分,并明确村庄根据自身发展阶段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工作部署,对相应规划内容编制深度可有所侧重的原则。
第四章村庄规划的规划成果要求。主要对规划成果“4图2书2表1公约”提出要求和指引。
第五章附表,主要规定村庄建设需求台账、村庄规划/近期建设项目库(表)、土地利用汇总表、村民参与报告书等内容和要求。
《指引》强调村庄规划近期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主要目标,在满足《城乡规划法》规定的村庄规划编制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要求村庄规划明确近期建设项目分布、建设模式和建设时序等内容,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库,增强村庄规划的科学性和约束力。
【《指引》下载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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