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市国土规划委发布《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国土规划审批事项试行合并办理的通告》,定于7月10日起建设工程项目审批试行合并办理。这是落实国办发33号文《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关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的重大举措,也是机构改革以来落实国土规划业务深度融合的重要突破。
为贯彻落实国办发33号文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市国土规划委选取审批链条上相互比邻的审批事项实行合并办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此次合并办理的事项范围包括
1
以划拨方式使用非政府储备用地的项目,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可合并办理;
2
以公开出让方式使用政府储备用地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可合并办理,涉及成立项目公司的,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可合并办理。企业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由前后串联办理改同步并联办理,只需一次申请、一套材料即可领到多个证件,企业减少了申请材料、减少了跑腿次数,真正实现了降本减负。
使用公开出让用地的,改革前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拿地后,需依次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共需19个工作日、29项申请材料;合并办理后,整体所需时间仅为3个工作日、时间大幅压缩了84%,申请材料则减为6份、精简了79%。此外,成立项目公司的,土地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三项开展合并办理,整体时限从原来的53个工作日压缩为6个工作日,申请材料则由45份减至10份。
为满足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多样化需求,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申请合并办理或仍按旧有路径申请审批事项单独办理。同时,为方便群众办事,上述合并办理事项纳入集成服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使用广州市综合受理平台进行受理,各区国土规划局则结合各区集成服务工作进展参照执行。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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