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规划笔记——推荐一则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的文章,摘录如下:
《广州市第二、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广州市五仙观-怀圣寺-六榕寺、海珠南-长堤、洪德巷、龙骧大街4片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利用规划等5个议题,于2018年1月18日通过了广州市文物管理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根据《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和《广州市历史建筑和历史风貌区保护办法》的规定,每批次历史建筑都要在公布后编制保护规划,明确保护利用原则,划定保护范围,分类提出保护利用要求。2016年我市公布了第一批398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本次审议通过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共涉及第二批80处和第三批88处历史建筑。
本次市政府通过的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由通则文本和保护利用图则组成。其中保护利用图则是针对每处历史建筑“量身定制”:记载历史建筑的基本属性和价值特征,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禁止性用途,提出合理利用建议。同时还为每处历史建筑绘制了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把需要保护的立面、平面、结构、部位和装饰等,以图文对照的形式逐一标出,既方便保护责任人使用,也便于监管。
此次审议通过的保护图则在第一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基础上做了优化和改进:细化了禁止性功能和合理利用建议的表述;为避免重复罗列和分类模糊,将价值要素中的部位、材料、构造和装饰合并为一栏;对于为满足日常使用而需经常维护、修缮、甚至更换的价值要素,增加了“建议保护价值要素”,并明确“在修缮工程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议保护以下价值要素。”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历史建筑的精细化管理和保护利用,市国规委2017年组织完成70处历史建筑测绘建档和三维激光测绘工作,继续推开越秀区、荔湾区和海珠区历史建筑志愿者巡查工作,完善网格化管理巡查发现和问题处置机制,促进历史建筑问题的及时发现和处理。同时组织技术服务团队开展历史建筑上门咨询服务工作120余宗。
核心价值要素信息图反映采用图文并茂的方式详细列明需要保护的价值要素。
比如钟落潭村福龙路129号民居,除了紧贴周边民居的东立面以外,其南、西、北三个方向的建筑立面均保存较好;建筑保留了天井平面形制,趟栊门、石柱础、栏杆等又展现岭南民居的地方特色;山花、装饰线条及纹样很好地体现了集建筑的民国时期中西结合的建筑风格曲线——这些构成要素都集中体现了该建筑价值和特色,因此列为核心保护要素,严格保护。而建筑内部楼梯虽有一定的保护价值,但也可能面临为了满足日常使用而需要经常维护修缮甚至更换的情况,不宜列为核心保护要素,因而作为建议保护价值要素。
钟落潭村福龙路129号民居
该建筑为传统民居,目前也正在使用,建议继续保持原有居住功能。基于保护和活化利用需要,在符合结构、消防等专业管理和不损坏历史建筑核心价值要素的前提下,可参考本规划文本第二十四条,鼓励调整作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商业服务业设施使用。
华侨学生接待站
本规划要求,在保护范围内任何对历史建筑构成安全威胁的使用功能。对于该建筑除了禁止作为批发市场、加油加气站、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干扰或污染的工业仓储设施、供水/供电/供燃气等市政环卫设施外,也明确禁止生产和储存易燃易爆、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
技术咨询渠道
本次规划与《历史建筑修缮利用维护指引》相衔接,涉及到核心价值要素的修缮维护都可以遵照指引有序进行。
历史建筑保护责任人如想了解更多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利用的专业意见,可选择联系: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历史文化研究中心(020-87112227)、广州市岭南建筑研究中心(020-83320630)、广东建筑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020-37812038)、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规划研究中心(020-83843590、83843610)、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020-86237917、86236175)。上述五家单位将免费提供历史建筑维护修缮利用的咨询服务。如对技术服务机构及其工作有任何意见或建议,亦可联系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020-83310173)。
2017年12月,广州市成为全国首批10座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城市之一,广州将结合实际开展对公布历史建筑的保护与活化利用试点工作,创新合理利用模式,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形成全社会保护利用历史建筑的合力。
文章来自: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
专题PPT,交流社群
数据教程,交流社群
仅限规划管理工作人员加入
小编工具:无版权免费可商用图片搜索 | 规划行业搜索聚合 |
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 13132097@qq.com:规划头条 » 广州为历史建筑量身定制”保护图则——市文管和名城委审议通过第二、三批历史建筑保护规划